以及对凶器的猜测。
    从现场报告来看。
    肖玉强家里是三间砖房,虽然坐落在杨岭区,但那个年代,也跟农村的住房相差不多。
    属于一宅一户的类型。
    肖玉强的三间房,东边那间是卧室,中间是客厅。
    西边是杂物间和厨房。
    案发的时候,他们一家三口就死在客厅里。
    陈秀萍仰卧在沙发上,身上到处都是伤口。
    孩子趴在沙发旁边的地上。
    至于肖玉强主要是死在刚进门的位置。
    虽然他们都是死在客厅里,但是彼此间的距离稍远。
    为什么会这样,或许存在一些还没有查清楚的因素。
    还有就是在地上发现了一只带血的脚印。
    当时民警已经看见过了,这只脚印不属于肖玉强和陈秀萍,是第四个人的脚印。
    应该就是当时的凶手留下的。
    脚印并不完整,前半部分很清晰,脚后跟的部分有一些模糊。
    但依旧可以看出来,脚印应该是一双棉胶鞋留下的。
    大小在四十五号左右。
    这么大的一双脚,估计凶手的身高也应该在一米八左右。
    还有就是在对肖玉强家进行勘察的时候,发现北面的玻璃有被撬动的痕迹。
    而且在窗户下面看到了两只很深的脚印。
    当时的办案人员分析。
    凶手应该早就来了肖玉强家,并且在北面的窗户下面站了许久。
    不然的话,不会留下如此深的两只脚印。
    等看到肖玉强下班回来后,凶手才撬开窗户跃了进去,然后在客厅对肖玉强一家三口实施了行凶。
    从这些痕迹来看,当时专案组对案件的定性应该是没问题的。
    这属于典型的仇杀。
    至于凶器方面,专案组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推断,应该是一把二十厘米长的尖刀。
    凶器也应该是凶手提前准备好,带去的案发现场。
    行凶之后,也没忘把刀带走。
    因为类似于这样的尖刀,在当年那个时代,家里很少会用得到。
    后期再对肖玉强家里勘察的时候,也没发现有这把刀存在过的痕迹。
    下午的时候。
    杨同新让董春风和白雪把卷宗给各自小队发了下去,让他们都对案情有一个大致了解。
    方便接下来查案。
    第二天一早。
    杨同新便接到了由曹国安亲自签署的巡视文件,并要求所涉及到的科室,前往会议室开会。
    会给每个科室发布任务。
    因为要对开发区所涉及到的五个行政区进行巡视,所以这次也只派了五个科室过去。
    第三科室自然在列。
    还被点名要求去杨岭区进行巡视。
    也是方便杨同新在推进巡视工作的时候,可以在杨岭区调查肖玉强一家被杀案。
    两个小时后,会议结束。
    涉及到的科室领了各自的任务,便前往相关行政区开展巡视工作。
    杨同新带领第三科室所有人走出办公楼的时候,已经有两辆考斯特公务车等在外面。
    第三科室现在人数多了,一辆公务车装不下,所以杨同新又调来了一辆。